我局召开“法治单位”创建活动部署推动会
按照中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土房管系统“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国土房党[2009]54号)文件精神,区政协副主席、房管局邓福来局长,党委赵霞书记对我局“法治单位”创建活动高度重视。
1月26日上午,尹笑宇副局长主持召开我局“法制单位”创建活动部署推动会,局党办、行办、房委办、窗口信访办、物业办、法制办、总工办、产权科、市场科、房管科、执法监察中队等责任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前,法制办按照尹笑宇副局长的要求,拟定了《河东房管局“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河东房管局“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考核办法》、《河东房管局“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考核内容和标准及责任部门》,并提前征求了参加会议的部门负责人意见。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结合拟定的《“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我局即将开展的“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进行了相互交流和讨论,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现有工作职能对本部门涉及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发表了合理性意见。
最后,尹笑宇副局长结合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对我局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会后法制办结合相关部门提出的合理性意见,进一步完善《“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并报送相关局领导审阅;二是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创建活动;三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利用政务网站、简报等深入宣传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四是各部门要通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等途径,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高标准落实好考核内容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