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房管局复核,以下家庭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现将申请人家庭及住房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 2010 年7月27日止
公示内容:
序号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困难类型
家庭人口
住房地址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M2)
1
蒋文瑞
120102195702240737
男
低保
3
河东区唐口新村六段3号楼3门501-502
6.44
2
李晓泉
120102196212160536
河东区复兴庄西街82号2-105
5.48
杨军
120102196907310537
河东区冠云中里15-4-208/212
5.93
4
赵宝荣
120102196304180518
河东区种德里(38号)30号
5.10
5
章学明
120102196509030230
河东区沈庄子上坡31号
3.97
6
汤丽惠
120102196301120229
女
河东区李地大街四顺里20号
5.34
7
崔伟
120102197506040366
河东区和平村二条10号
5.08
8
翁小琬
120102196105280241
河东区李地大街首善东里50号
3.86
9
李家贵
120102196311160558
河东区新东道悦善里56号
3.88
公示中申请人如有不符合申请配租廉租住房条件的,可按举报电话或举报地址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84122081
举报地址:河东区七纬路106号(河东区房管局)
邮编:300170